4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
会议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治讲座,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视察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元市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履职能力,与时俱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全面系统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代表工作走深走实,真正把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玉琼、盛锦、王定虓、李兴荣、王友仁、罗勤出席会议。
副市长格日乐,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自强应邀参加会议。
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黎娟
编辑 易珈羽 蒲鲁豫(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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