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地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元市开展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4月10日,督察工作会在广元市召开,督察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田庆盈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厅厅长钟承林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广元市委书记何树平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和表态发言,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铁路机场办主任张勇,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于伟安,督察组有关成员,广元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39—3291009,专门邮政信箱:广元市A01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9: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苟炳山 杨可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