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号,我市召开《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说明,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现场提问。

据悉,《条例》由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于10月7日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去年5月,我市入选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级示范城市,成功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亿元,是广元建市以来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最多的项目。据发布会介绍,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实施七大类95个示范项目,总投资222.22亿元,全面提升城市颜值和群众生活品质。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29个,完成投资82.92亿元,其中海绵投资20.45亿元,海绵城市达标面积24.74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41%,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广泛宣传,进一步凝聚“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逗硬落实,进一步增强《条例》执行的刚性约束,持续发力,进一步绘好海绵城市建设的美丽图景,坚决确保《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加快建成全国山地河谷型海绵城市典范。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刘星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