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集中查缉专项行动,整治过程中,该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该扣车的一律依法扣车,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据介绍,“失驾”人员是指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而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即日起,该支队将全市“失驾”人员名下车辆关联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9月起开始启动预警。

据了解,专项整治期间,各大队对查缉布控系统预警的车辆民警将及时拦截实施检查,严查“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同时,该支队将不断完善预警、调度、拦查一体的联动勤务机制,确保执勤民警能及时、准确对预警信息、行动指令做出响应,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查处“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发现“失驾”人员持有伪造或变造驾驶证的,深挖来源,从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治安、刑侦等部门,争取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整治中,该支队要求对于系统预警车辆一律组织拦截;对于成功拦停的车辆,一律进行驾驶员核查;对于查实的属于“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查处到位,该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该扣车的一律依法扣车,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失驾”人员使用伪造、变造或骗取驾驶证的,一律深究处罚、深挖案件线索,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

据介绍,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50—200元罚款;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被注销后驾车的将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将处200—1000元罚款。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陈艺

编辑 陈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