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落实第三批稳岗返还资金390.16万元,惠及企业215户13975名职工。

据悉,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2019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广元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46%标准确定。

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稳岗返还企业551户,返还稳岗资金1396.33万元,受益企业户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