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对于排查发现的生活困难群众291人,我市民政部门已及时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2.49万元,向乡镇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694.7万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在基础保障方面,对新申请低保、特困等救助对象,民政系统适当优化简化审批程序,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和入户调查,实行“先救助、后补批”。1月底前,为251820名低保对象、13663名特困人员一次性发放3个月救助资金12916.92万元。在急难救助方面,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实行先救助、后审批,把500元以内的审批权下放到乡镇。

广元全媒体记者 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