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广元市城区一家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在停车场整理、统计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汽车,为此后依法处理作准备。

当天,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即日起,如果车主在3个月内未接受处理, 该支队扣留的281辆机动车将被依法处理。

车被查扣 三种情况下要遭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市公安交警支队宣法科向勇科长介绍说,目前有几百辆被我支队一、二、三大队扣留的机动车存放在市内3家停车场内。 这些车辆被扣留的原因主要是:无牌照上路行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驾驶证、无行驶证、车辆未年检、车辆无保险、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交警都会在扣车手续上注明请车主、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向勇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个月后 无人认领将被依法处理

“目前有281辆机动车的扣留期限已超过30天,因此我们公示,要求车主在3个月内接受处理, 否则予以依法处理。” 向勇说,281辆机动车中二轮摩托车为247辆、小型轿车为32辆、货车为1辆、面包车1辆。

在市内一家停车场内记者看到,停车场内停放着大量被扣留的摩托车和10余辆汽车。许多车辆的轮胎已经瘪了,车身上满是厚厚的灰尘。

“仅仅是我们这里就停放了100多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 其中不少摩托车被扣留的时间都超过了30天。”这家停车场负责人杨刚介绍说, 车辆被扣留后,汽车被领回的比例相对较高,大概占八成以上; 摩托车被领回的比例大概为四成。

“车辆领回一般都在扣留之后的30天内,超过30天以上就很少有车主来认领。”杨刚说,场内有好几十辆车已经被扣留一年多时间无人认领了,而长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主要是套牌车、报废车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从以往情况看,公示后的3个月内,很少有车主前来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