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旗号,筹建省级分会30个、市级办事处290多个、县区工作组2000多个,虚构多个扶贫项目,发展会员120余万人,诈骗金额上千万。

6月25日,2018公安部部督一号案第一批32名被告人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案情简介

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冯某锦、冯某年(在逃)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华(另案处理)诈骗未果,后找到被告人朱某欢共谋对王某华实施诈骗。被告人朱某欢电话联系王某华,利用变音手机,自称是百岁老人李春堂,拟将手中的民族资产用于扶贫,让王某华组织成立“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负责上报人员名单、发放扶贫资金,并称每个会员只要交纳98.8元的建档立卡费用,就可获得扶贫款368万元,组长就可获得扶贫款398万元,并通过邮箱向王某华发送伪造的国务院等文件,任命王某华为“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会长。

此后,王某华积极响应,开始筹建“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总会、任命副会长、各部部长,并在全国陆续筹建30个省级分会、任命分会会长,并安排在全国290多个地、市、州建立办事处,在2000多个县、区建立工作组,分四个层级进行管理。王某华等人通过专门建立的各级微信群、云信群,在群内宣传关于民族资产扶贫项目,对外宣称只要登记并交纳相关费用就可成为会员,每个会员可以分得巨额扶贫款,以此发展会员共计120余万人。

侦查过程

2018年4月25日,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在广东、广西等地公安配合下,成功破获了公安部(2018)1号挂牌督办、涉及30多个省市的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

历经七个月的调查和侦破,4月25日,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专案组成功锁定犯罪团伙所在位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实施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83人,收缴、冻结涉案赃款1160万元。

此类案件涉及人数多,受害人遍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大,作案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嫌疑人往往是亲戚朋友身份,实行团伙作案。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伪造成立“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通过微信群发展会员,以解冻民族资产为由,虚构扶贫、医疗等项目实施诈骗,公安部将其列为2018年1号挂牌督办案件,指定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分局负责案件侦办工作,该局共先后组织三次集中抓捕,成功将其破获。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朱某欢、冯某锦、朱某远、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万某龙、孙某、罗某等28人明知是犯罪所得,采用POS机刷卡、转账、取现或者提供银行卡等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终,法院判决本案主犯朱某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被告人冯某锦、朱某远、方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5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28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获6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并处罚金。

记者从昭化区人民法院获悉,后续将分四批(共五批)对该案其他嫌疑人进行审判。

记者:侯小兰 白燕林

昭化台:徐波 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