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四川省文旅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现场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从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等10个方面对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并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记者了解到,在四川省1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占5家,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中,民营文化企业占39家。全省A级旅游景区共550家,其中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约150家,占27%;全省共有旅行社1178家,民营企业占大部分;全省星级酒店共398家,民营企业占70%。2018年全省旅游实际完成投资1396.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比超过55%,已成为文化旅游投资的重要主体。

  “为解决目前存在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不畅、市场主体较弱、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省文旅厅出台的《实施意见》创新推出更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举措,按照‘惠企、利企、便企’的原则,精准设计‘真金白银’奖补措施10条,使政策可操作、能量化、易考核,力争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省文旅厅产业处处长肖婷表示,将直面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精准设计奖补措施。

  具体有哪些补奖措施?据介绍,拓宽投资领域,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新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领域,并给予奖补。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争取在3年内扶持发展100家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对民营文化企业经营收入首次到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给予上台阶奖励。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在支持市场拓展方面,将给予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出口退税补贴等支持,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最高奖励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