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记者从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蜀道清风获悉,市作风办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如下:

1.市供销社机关党委书记马全贵等三人在“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慰问物资采购及发放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11月至12月,马全贵和市供销社社有企业科科长欧维强在落实“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慰问物资采购工作中,未组织验货和衔接验货入库,致使不符合质量要求物资被接收入库。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主任姚文章在收到物资质量问题报告后未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致使不符合质量要求物资被领取下发。以上三人本应忠于职守,严格验收和处置出现的问题,但在此工作中,却官僚主义严重,认为只是“走形式”“过程序”,导致慰问物资采购发放层层把关、层层失守。2017年2月,马全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欧维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文章被书面诫勉。

 

2.旺苍县水磨乡原人大主席赖明春作风慵懒、工作拖沓问题

2011年10月至2016年5月,赖明春任旺苍县枣林乡政府副乡长期间,对分管负责实施的“法国开发署优惠紧急贷款灾后重建农村沼气项目”只安排不检查,放任不管,致使项目长期不能完工、物料损失严重;对该项目的资金及物资发放疏于把关,致使未按要求建设沼气的112户农户和未实际施工的技工虚报冒领资金及物资折合共计34.3594万元。2018年6月,赖明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领导职务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3.朝天区花石乡干部董文俊在脱贫帮扶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7年,董文俊未按照市、区、乡相关要求到村入户开展四户贫困户的精准帮扶工作,全年实际入户仅4次,但帮扶手册记录入户12次,致使其帮扶联系的个别贫困户不清楚谁是帮扶联系人。2018年,董文俊在区、乡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攻坚安排部署后,均未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致使其帮扶联系的贫困户春季攻势、夏季攻坚相关工作均未有效开展,贫困户所在村脱贫攻坚进度放缓。2018年9月,董文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剑阁县汉阳镇村建环卫中心主任徐兴和在农村危旧房改造验收中“搞形式”“走过场”问题

2017年12月,在剑阁县汉阳镇农村C级危旧房改造验收过程中,徐兴和在未到现场核查的情况下,就在该镇青春村三户纳入农村C级危旧房改造但并未实施的贫困户《2017年度脱贫达标认定书》“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栏认定为“达标”,并签具自己的名字,致使上述三户贫困户被认定达标脱贫。2018年7月,徐兴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利州区工农镇三颗村党支部书记周明文、村主任李正东、计生专干步新艳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中不认真不负责问题

2016年,周明文、李正东、步新艳在三颗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中,现场查验时不认真不负责,对部分农户虚报面积的问题没有予以足够重视,未及时上报并处置,致使三颗村8组15户农户虚报面积59.25亩,三年内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246万元。2018年9月,周明文、李正东、步新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苍溪县白驿镇池口村党支部书记罗宗彦未经评定违规上报贫困户问题

2017年2月,在白驿镇池口村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活动中,罗宗彦未按照贫困户评定程序,仅与村主任及副主任商议后就将四户村民作为建卡贫困户上报镇扶贫办。2017年3月,罗宗彦仍未按照贫困户评定程序,仅电话与村主任及副主任沟通后就将两户村民作为建卡贫困户上报。2018年9月,罗宗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六户已上报贫困户按程序规定重新评定。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