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2018年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正式启动啦!

11月21日,广元市司法局发出通知,2018年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正式启动,从2018年11月21日始到2019年2月28日止,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畅通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

实行快速受理。简化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程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实行先行受理。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随后补办相关手续。

实行讨薪维权零门槛。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经济条件审查,无需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确保法律服务全域覆盖。

在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采取现场值班、电话值班、网络值班等方式确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方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对“12348”四川法网上有关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咨询、法律援助申请,要认真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受理。

扩大援助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在做好农民工讨薪、工伤、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其他影响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的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尽可能扩大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放宽受理条件,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要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服务机构要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办理。

要加强援调对接,注重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调解功能,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

加大法律援助内外协作力度

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省际和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对跨县、市、省的法律援助案件依靠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一份公函、一个电话"解决争议纠纷,降低法律援助办案成本。

驻天津、广东佛山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主动作为,发挥服务川籍、广元籍农民工和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通过提供咨询、代书等方式,引导川籍、广元籍农民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牵头办理重大典型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我省在外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其理性维权。

加强部门行业间联动协作。加强与法院、工会、人力社保、住建、劳动仲裁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协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注重发挥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有效利用劳动监察、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手段帮助农民工维权。

 

广元全媒体记者:胡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