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出台《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要求各级学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各项规定,保证校服质量,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
        根据《意见》,要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不超过两套。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工作,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按照《意见》,制定学校校服标准需要征求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方面的意见。标准制定后,需要在学校网站等载体上公示,并以正式文件上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质监部门,原则上3到6年不作改动。
        按照规定,做好校服售后服务工作,对校服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应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
        《意见》还明确,要建立校服质量保证金制度。签订校服选购合同时,学校收取供货单位采购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由学校、教育、质监部门共同监管。学校在交货验收检验合格且学生着装一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