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继中央第一督导组赴河北进行先行督导试点后,8月27日至9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个督导组已完成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九省(市)的进驻工作,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中央各督导组在被督导省(市)分别召开督导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各督导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督导工作提出要求,被督导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态全力支持。


     今天本报刊发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的署名文章,题目是《坚决打赢四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敬请关注。


原文


坚决打赢四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四川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社会稳定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更紧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以决战决胜之志和雷霆万钧之势把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目前,少数地方基层政权存在的一些乱象,与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不无关系。一些涉黑涉恶组织通过拉票贿选、威逼利诱、围猎干部、裹胁群众等手段,渗透侵蚀党的基层组织,疯狂攫取非法利益,严重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黑恶势力往往称霸一方、欺压百姓,践踏法治、破坏公义,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尤其是在贫困地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大局、直接影响全面小康“成色”。专项斗争为期3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进程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中央深远的战略考量。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安业、安心,才能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社会良好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从来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地方社会环境不好,则正气不彰、歪风滋长,必然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一些黑恶势力以经济组织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做掩护,用种种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对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破坏。只有把黑恶势力扫清除尽,才能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才能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的重要作用。从基层治理实践来看,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民主法治无法彰显,社会环境乌烟瘴气。中央明确提出“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深刻把握了社会治理规律,凸显了铲除黑恶犯罪问题对于社会治理的牵引作用。只有真正解决好这一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紧扣四川省情实际,深刻汲取刘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教训,以坚强政治定力彻底肃清周永康恶劣影响,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四川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我们要继续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聚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探索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制度机制,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要真心实意接受中央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交办转办的群众举报情况专题研究、立即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加强案件查办,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进一步广辟线索来源,坚持依法严惩,强化专案攻坚,打出法治权威,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形成强大震慑。要加强综合整治,加大对资源开发、工程承包、交通运输、市场交易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村霸”作恶等违法犯罪,提升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能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央扫黑除恶大政方针和中央督导组来川督导的重大意义、工作安排、进展成效,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要加强考核问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责任,持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与此同时,要着力攻坚破解两个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等问题。坚持“一案三查”,务必深挖彻查、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特别是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完善落实协同办案机制,健全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异地任职和交流制度,加大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异地交流、跨行业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二是着力从根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问题。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精准发力,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指导,从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加快补齐我省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以优异成绩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