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组一行率先对广元市苍溪县饮用水源地开始督查。此次专项督查重点对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以及对2016年至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据悉,广元市共有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13个,其中地市级水源地4个,此次有9个水源地纳入督查对象。督查组将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其中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核准问题整治进度。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将填写《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各级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意见,明确处理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