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对市民关心的问题逐一解答。

        有市民打进电话问,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负责人解释,《环保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有网友留言,请问纳税人如何办理税收减免事项?

        相关负责人回应,纳税人办理税收减免事项,如果属于备案类减免,纳税人只需到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备案,就能享受相关减免税优惠,但纳税人需要保存有关减免税资料。

        税务机关会对减免税情况核实,若不符合有关减免税规定,税务机关会取消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并对已减免的税款进行追征。

       如果属于核准类减免,纳税人向前台报送相关减免税资料后,需要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核准通过后,税务机关会向纳税人出具相关文书,纳税人即可享受税收减免。

       记者从现场获悉,除万缘的政务中心办税厅以外,市地方税务局在市城区还设了多个办税厅或办税点。

       市城区的办税场所主要分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政务分中心,除房产交易、房屋出租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外,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场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或选择网上办税服务厅和24小时自助办税区办理。

       为配合国税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市地方税务局在嘉陵、南河、东坝便民中心设置了征收点,办理个体工商户和零星代开发票的相关涉税事宜。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是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主办,市纠风办、广元广播电视台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