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获悉,在最新一期的监督抽检中,全省共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款酱油因氨基酸态氮和防腐剂不合格被通报。

省食药监局近期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5个食品大类共计27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在不合格样品中,德阳(微博)市光华酿造厂生产的白窝油(酿造酱油)、绵阳 (微博)市龙月明酿造厂生产的龙王原汁酱油被检出氨基酸态氮不合格;四川客家工坊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酱油被检出防腐剂不合格。在此次抽检中,还发现绵阳市源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源牧手撕肉、资中县忠新肥肠鱼店生产的山椒兔、峨眉山市港东嘉利饼业食品厂生产的峨眉糕不合格。

省食药监局称,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2月23日前向省食药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