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问政节目现场情况
    阳光问政
    昨晚,我市第十二期《阳光问政》全媒体直播节目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省纪委常委荣凌,省纪委宣传部部长谢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周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隆斌出席直播节目现场。


    本期节目围绕“优化服务环境,推进产业发展”这一主题,播放了“旺苍县:四年难以兑现的补偿”、“苍溪县:生产旺季企业却主动申请断电”、“剑阁县:被套牢的贷款‘死结’”、“经开区:开工后无法建设的企业”等4段暗访短片,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质询现场作答。


       短片一旺苍县
    :四年难以兑现的补偿


    旺苍县城原彩虹桥在“5·12”地震中受损需拆除。2013年,旺苍县委县政府决定原址新建旺苍大桥,处在新桥位置的一处广告牌需拆除。同年8月,广告牌业主与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业主自行拆除广告牌,新桥建成后,政府将在大桥两头选址,给业主合理配置广告位。但4年多过去了,有关广告牌补偿事宜一直未落实。


    据广元红旗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得晴反映,新桥建成后相关部门称桥两边不能设立广告位,但没多久新的广告位又立了起来。2016年,借参加市民营经济工作会的机会,孙得晴反映了该情况,市领导作了批示。当时,旺苍县住建局也作了批复和选址,政府部门又提出通过赔偿解决,但至今仍未解决。


    接受质问若协商一致三天内打款


    主持人:你们和红旗广告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履行到位了吗?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刘强:有效,目前看来没有很到位。


    主持人:当时拆迁协议上明确的桥建好后配置广告位为何没执行?


    旺苍县住建局局长李林:工商等部门已经给该公司选定了一个位置,就在旺苍大桥北侧,我们只负责选址,选定后通知业主和城管部门,进入下一个审批程序。


    主持人:新桥建成后,能不能配置广告位?为什么又出现了广告位?


    旺苍县城管局局长龚彦文:按照城市规划,桥两头不能配置。短片所说的新广告位在大桥修建之前就已建设,且不影响大桥建设。


    主持人:为什么出现这种问题?原因在哪里?


    旺苍县副县长朱明庆:原因在我们工作不细致不主动,与广告公司沟通不是很深入,协商的方法不是很恰当,甚至是不合法,由此给广告公司带来困扰,确实很惭愧。下一步立即与广告商进一步协商,准备再次聘请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若协商一致,三天之内将款项打入他的账户。若仍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程序。


    考评结果:通过


    短片二苍溪县:生产旺季企业却主动申请断电


    四川中豪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是苍溪县2016年从江苏徐州引进的投资项目,主要以秸秆、农林废弃物等为原料生产新型的生物质固体颗粒环保燃料。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这样的企业却因电费问题申请断电停产。


    因工业用电负荷较大,今年4月,中豪公司向苍溪县五龙供电所提出安装书面申请,且很快得到批准,设备和安装均由供电部门指定。5月19日设备完成安装后投入试运行,该企业交电费时却发现电费单价高达6元。经检查,线路安装存在技术问题,电力部门指定的安装公司进行整改后,供电所却要求企业交齐之前的电费。企业虽觉不合理,还是交了。


    继续生产一月后,上述问题再次出现,供电部门却没有任何通知或解决办法。该企业认为电力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用电量增加,不愿再交该电费。安装公司与国家电网之间相互扯皮推诿,问题得不到解决,企业无奈申请断电停产。


    短片三剑阁县:被套牢的贷款“死结”


    接受质问 承认服务不到位回答未通过考评


    主持人: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苍溪县五龙供电所所长王建平:既有设备问题,又有安装问题,还有厂家自身经营的问题。


    主持人:你们有监测系统,能够发现异常,为什么没有通知企业?


    王建平:我们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厂家到电力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技术方面讲解。还解释了电费异常原因。


    主持人:根据短片反映,该企业工业用电达6元一度,正常吗?


    王建平:不正常。


    主持人:为什么不解决?


    苍溪供电公司总经理李大尉:通过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厂家办理终止申请。


    主持人:国家电网宣传广告“你用电,我用心”,你们用心了吗?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民:对于主持人所提到的问题,下属单位没有达到国家电网所承诺的你用电我用心,主要表现在:一、供电所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到位,没有为用电客户提供最佳的用电方案和最优的电价政策。二、对于客户反映的电力设施是供电所相关人员指定施工单位安装的,苍溪供电公司没有及时调查和向用户澄清事实,国家电网有严格规定,工作人员不能向用户推荐施工单位。三、苍溪供电公司对该企业实施最佳供电方案不到位。

考评结果:未通过
    为解决农村经合组织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经剑阁县高池乡人民政府协调,剑阁县信用联社以“存一贷十”支持高池乡农牧业发展。富鸿金银花种植、永鸿畜禽养殖、思文畜禽养殖、庆宏畜禽养殖等4家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流转土地经营质押、流转土地附着物抵押作为补充,在信用社贷款融资。
    2014年6月29日,四家专合社以最快速度自筹资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存入信用社。7月20日,又与剑阁县农村信用联社签订贷款协议,合计共授信460万元。约定将根据养殖规模、投入成本、生产周期测算资金需求额度,并对贷款支付的额度信息进行了确定。发放第一笔贷款195万元后,四家专合社对产业进行布局,修建了厂房、购置了设施、圈舍,扩大了生产规模。永鸿畜禽养殖合作社准备投入鸡苗申请贷款时,高池信用社却不予放款。
    为期两年的贷款到期,合作社借款户又缺少资金,经营艰难,无法偿还到期贷款本金。2016年7月,剑阁县信用联社又重新办理贷款审批,授信金额比第一次授信额度大了40%,虽然授信额放大,但这一笔贷款却是按旧贷款的数额用于借新还旧,时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