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家专门针对老人等特定人群推销产品,相关部门称——
向老人售卖医疗器械 需家人签字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流动摊贩的管理、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体验”活动是否合法等问题与市民在线互动。
    流动摊贩需备案登记才能合法经营
    节目中,市民反映雪峰有很多卖小食品的流动摊贩,怎么加强管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流动摊贩是城管监管为主,今年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走街串巷的食品摊贩需先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才能依法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利州区范围内正在登记办理中,要求6月底前完成。届时,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
    针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经营门店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食品经营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惩治。原则上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允许流动摊贩经营,在许可方面不再新增门店,规范原有的门店。
    老年人购买医疗器械需子女和家属签名同意
    “最近一段时间,我家的老年人经常到附近一家治疗仪体验店去参加体验治疗,工作人员反复宣传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对身体好处多,想咨询一下他们的宣传是不是合法?产品正不正规?”节目中,市民打进热线咨询。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不少商家常常专门针对老人等特定人群组织医疗器械“体验”活动,提供一些“医疗器械”供老人免费或极低费用的使用,然后劝说老人花上千甚至上万元的钱购买这些产品,这种销售方式目前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条款,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医疗器械属于特殊用品,监管部门在管理方面要求经营商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将在人员、场地等进行前置审批、核查。同时,要求商家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在销售过程中必须要购买者子女和家属签名方可销售,监管部门也要对销售情况进行回访,是否真实。而市民咨询的医疗器械是否正规,需携带产品到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
    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将进行罚款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