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通知,今冬明春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10%。根据现行政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上游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同步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据悉,市天然气公司对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44元/立方米调整为2.62元/立方米,对直供的5家工业用气销售价格由2.07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分别上浮0.18元/立方米。本次价格上浮执行时间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26日。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调整。

 

(来源:广元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