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不再为“一人住院,全家忙乱”发愁
近日
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
《四川省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将在全省范围内
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期限为1年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
根据《方案》确定的试点范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可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除三州地区外,各市至少有1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具体来看
建立管理机制
优先在这类病区开展试点
《方案》明确,试点医院需结合实际,依据病种特点、病情需求、护理级别等因素,优先选在一级护理占比较高、对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开展试点。如老年医学科、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等科室。同时,考虑初期医疗护理员配置情况及患者、家属接受度,试点病区可保留一定比例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
《方案》指出,各试点医院采用电子门禁或专人管理的方式,加强住院患者探视管理。同时设置每日探视时段,减少非医务人员在病区和医院内的流动,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为患者营造安全、安静、有序的住院环境。
为提升服务透明度与便捷性,《方案》提出,有条件的试点医院可优化服务模式与流程,构建医疗护理员可视化预约系统,方便患者了解护理员的工作经验、性别等信息并按需预约。此外,鼓励医院研发“免陪照护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陪护费结算、订餐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规范护理员配置与培训
针对床护比差距问题,《方案》明确,要优先保障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可配置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协助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顾服务。同时明确,医疗护理员不得从事医疗护理相关技术性工作。
在人才培养方面,《方案》指出,省护理学会要加大医疗护理员招生、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统筹和规范管理力度,会同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价。试点医院要聘用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疗护理员,强化医疗护理员日常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定期对护理员服务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督。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方案》还从多方面提出要强化服务保障:试点医院要制定陪护标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医生开具入院证时应与患者沟通并签署免陪照护服务告知书;试点医院要优化院内工作流程,加强医院食堂、营养科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便捷订餐和购买生活用品服务,由专人统一送餐和生活用品到病区,增加中央运送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服务等。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一级护理患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此前,省医疗保障局已公布该服务价格项目,分档次制定服务价格,目前已在全省落地。
来源 四川发布
编辑 梁欢
责任编辑 冯宣
审核 吕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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